AGBA以4億美元向康宏購業務 康宏擬派AGBA股份及向股東回購
文章日期:2020年11月25日 21:45
康宏環球(1019)在明天舉行股東特別大會,兩幫股東「對決」前夕時康宏公布,獲在美國上市的AGBA簽訂不具法律約束力的條款書,據此AGBA提出以4億美元,即折約31億港元作為總代價,向康宏收購所有平台業務及獨立理財顧問業務30%權益。交易代價中,有四分一以現金支付,佔1億美元,即約7.75億港元,餘額3億美元即23.25億港元則由AGBA按每股10美元發行新股支付。康宏繼而將所獲的AGBA股份,按比例實物分派予股東,並待完成出售交易將部份所得回購股份。
根據有關交易擬定的條款,AGBA要在明年3月底前,認為滿足到多項條款及感到滿意,才會達成交易協議。有關條款包括,擬出售的平台業務用美國會計準則審計、在達成交易前要與持股29.91%的郭曉群就多起訴訟達成解決方案、郭曉群又要沒有再對康宏及董事局等人員起訟、康宏及AGBA董事會沒有負面變動,及康宏管理層與AGBA合作,協助AGBA集資等。根據AGBA的要求,所謂康宏的董事會沒有負面變動,意指法院命令推翻2017年尾的股東特別大會結果,甚至在股東特別大會上罷免現有董事及委任新董事獲股東特別大會通過。換言之,一旦郭曉群一幫成功入局,今次交易將會拉倒。
是次交易的作價,相當於康宏的市值溢價96.7%。由於康宏需要額外資金發展平台業務,若然股份持續停牌,未能為平台業務的持續增長籌集足夠資金;平台業務本身亦不符合在聯交所獨立上市的資格。一旦完成交易,康宏只保留獨立理財業務70%股權,重新以早年上市時的業務尋求維持上市地位。康宏亦會設立條款,協助獲分派AGBA股份的股東,進行股份交易。在推進回購計劃時,康宏的股東可以將部份或全部股份,提交予公司進行回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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