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專訊】立法會昨日辯論由議員鄭經翰提出的動議,提出政府要立法規定發展商於開售樓花及現樓時,於樓書上載列的樓宇實用面積,必須是根據測量師學會《量度作業守則》補編的規定,並據此來計算樓宇的平均呎價,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另外,議員李永達及陳鑑林亦就上述動議提出修正案,惟三議案都未獲半數支持而被否決。
鄭的動議指出,測量師學會於本年2月5日發表了《量度作業守則補編》,對樓宇實用面積的計算方法作出更清晰界定,規定實用面積須與窗台、花園、平台等附屬地方分開量度及列明,但部分地產發展商隨即表明,無意遵循該增補守則。鄭指出,動議為避免市民於購買樓宇時,被定義不一的樓宇實用面積所混淆而蒙受損失。
有大型發展商的高層表示,政府要以行政手段規管,他們亦會照跟,但表示不少單位的工作平台與露台連在一起,不太同意工作平台不能包括於實用面積,另外,幾乎所有二手樓都將窗台及工作平台包括於實用面積,市場會出現「不一致」,或要時間適應。